桂林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桂林日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黄晓峰 戴凤)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调整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桂林市辖区内购买房屋,购房时间在文件发布后(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认定、二手房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认定),符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其他规定,即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后,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此外,异地贷款的条件认定、审批要件应与我市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一致,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按照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今年1—10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48.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2%,低于全区5.3个百分点。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优化是科学的应时之举,也是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强有力举措。为更有效地推动异地贷款政策落地见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主动送服务、送宣传上门到各省市商会、区直企业等,向异地贷款政策受众人群推广宣传,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
今年以来,购房政策持续发力,其中“利率下调”对购房者来说可以减轻不少利息负担。目前,桂林各大银行房贷普遍最低降至首套3.6%、二套4.4%。而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期年利率为2.6%,5年期以上为3.1%。对比之下,商贷利率要高出不少,因此,“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少购房者特别是在外地工作的桂林人的期待。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集释放惠民实用政策,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在支持全市住房消费、改善民生和助力我市房地产行业回暖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1—11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628户,放款金额20.24亿元。至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3.88万户,全区排名第二,共计321.94亿元。1—10月我市所有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量为62.42亿元,同期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18.22亿元,占比为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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