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带你了解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现符合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发放的,用于偿还商业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1年12月1日“商转公”政策出台以来,我市已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26笔,贷款金额610.80万元,为职工群众节省利息约114.79万元。
贷款条件:
除应符合《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条件,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结清;
2.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3.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与原商贷借款人、抵押人一致;
4.商转公贷款抵押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能办理抵押手续,且仅为该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5.该房屋所属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顺位抵押登记;
6.原商贷银行已与公积金中心签署《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7.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且不高于原商贷余额;
2.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额偿还原商贷本息的部分,需自筹资金补足。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个人信用报告、一类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原件;
3.银行出具的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办理顺位抵押说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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