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缴存人,请查收这份新、旧《提取须知》解读!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版)(下文简称“新须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和《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1版)(下文简称“旧须知”)相比,“新须知”有什么不同?比起“旧须知”,“新须知”又有哪些特点?本期为大家详细解读!
变化如下:
一、新增多项办理事项
在“旧须知”的基础上,新增6项办理事项。
1、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阶段性实施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
2、提前退休提取;
3、银行卡关联;
4、银行卡变更;
5、自动划转协议签订;
6、自动划转协议取消。
二、删减一项办理事项
“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提取”事项近3年未发生业务,且不属于统筹事项,故删除。
三、提取材料化繁为简
(一)死亡提取
职工账户余额一万元以下(不包含未结利息)的继承,可通过承诺方式,不再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遗赠公证书、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的,只需提供能证明两者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可不提供公证书。
(二)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不再需要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往后通过业务交叉检查方式进行核实和事后监督。
(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以“购买拍卖住房提取”的,不再需要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出境定居提取
职工办理“出境定居提取”不再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租房提取“指尖”可办
“租房提取”统一改为签订承诺书方式,不再获取职工婚姻信息,可线上一步办理,省外职工也无需到线下办理。
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肇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等多个途径办理。
五、提取额度再度提升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职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额度不超至提取当月所交租金”修改为“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两年所交租金。
(三)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新增:个人承担住院自费部分(同一病种)累计达两万元以上的,亦可受理。
六、缩减提取人员范围
缩减办理事项提取人员范围。
(一)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以子女、媳妇、女婿、父母、岳父母或公婆身份申请的”修改为“以子女或申请人父母身份申请的”。
(二)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以子女或夫妻双方父母身份申请的”修改为“以子女或申请人父母身份申请的”
七、修改相关名词释义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修改为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家庭成员
“若缴存人为未婚,“家庭成员”包括缴存人及其父母;若缴存人为已婚,“家庭成员”包括缴存人、缴存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
修改为
“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八、新增办事网址
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s://zqgjj.net/ish/
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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