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系统性修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
12月5日,记者从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月,安顺市系统性修订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出台了《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安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即“1+3”业务制度)。“1+3”业务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政策的使用范围、放宽了使用条件,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实现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1+3”业务制度调整的主要内容为:拓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原“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调整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所有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办理,不再局限于老旧小区自住住房。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精简提取资料。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时,不再收取无房证明,租房提取额度上调为1250元/月、15000元/年的标准。
继续实行“又提又贷”。允许职工对同一套住房既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又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提高住房消费能力。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50万元。
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正常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缴存人在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情况下可随时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或购买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以实际年度租金为提取额度,不受我市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70万元。
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持有安顺优才卡、安顺人才服务卡且在管理服务期的职工或配偶,租房提取的,以实际年度租金为提取额度,不受我市最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
继续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以个人信用报告和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记录为认定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的,认定为二套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累计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支持公积金贷款。
明确购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首套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的20%。
统一异地贷款与本市缴存职工贷款申请条件。即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以及商转公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贷前申请条件与贷后管理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
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模式。在原来执行“先还后贷”的业务模式基础上,推出“以贷还贷”的新办理模式,即支持职工不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的情形下,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筹资难、业务繁琐等问题。
调整再交易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实行贷款审批后再办理产权过户的模式,主要是针对再交易住房贷款中买卖双方担心“房产过了户但又办不了贷款”的问题,将原来“先办理产权过户再申请贷款”的业务流程调整为“先申请贷款再办理产权过户”,有力降低买卖双方交易风险。
支持贵阳贵安-安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着力破除政策壁垒,出台贵阳贵安-安顺一体化“互认互贷”等政策,支持两地的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助推黔中城市群建设。
除以上对主要业务政策调整之外,今年以来,安顺市上线推行“亮码可办”服务,即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电子码”,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三项个人证明,方便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
“亮码可办”是贯彻落实国家数字化发展的重要体现,方便职工动动手指就可以轻松办理,做到“无纸化、亮码办”,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两地跑”的难点。同时,采用这种方式,还可有效防范资料造假的风险,保护缴存职工的个人隐私,真正做到“可用不可见”。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1年过渡期内,支持原有纸质证明与出具“电子码”两种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2024年8月起将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苑庆磊 彭杨
编辑 沈长志
二审 谌贵璇
三审 聂娜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