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退休可以在手机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问:退休可以在手机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登录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线上办理具体步骤:
微信公众号:个人服务→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离休、退休提取;
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离休、退休提取。
申请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离、退休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或单位证明(女满55岁、男满60岁可不提供)。
注意: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下才可申请办理。
问:自愿缴存每月最低缴存额是多少?
答:自愿缴存的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其中,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根据规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620元,这意味着自愿缴存每月最低月缴存额为162元。
问: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
答:借款人须正常还款满12期或12个月,贷款无任何未结清逾期款项且变更后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在50%以下(含50%),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缩短还款期限。
办理方式如下:
(1)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申请。以微信公众号为例,点击业务办理--贷款业务--贷款期限变更,即可办理。
(2)柜台办理: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表》到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柜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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