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办理全攻略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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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办理全攻略来啦!

2023-11-27 14:08:07 · 咸宁公积金 · 316人阅读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十条措施。简化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流程,将“商转公”还款方式由“先还后贷”变更为“以贷还贷”。“商转公”业务如何办理?快来看看吧!

贷款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3.个人征信状况良好;

4.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商贷为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6.商贷所购房屋在本市,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7.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基本条件。

其他事项

“商转公”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的原则办理;原商业个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贷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原商业个贷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异地购房贷款、代际互助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购房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申请资料

(证照类资料均可使用电子证照,无需重复提供实物原件)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征信授权书;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口登记簿;

4.主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的I类银行卡(或存折)账号;

5.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

6.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7.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8.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9.与商贷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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