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正式落地 如何办理?流程来了
本报讯(记者谭熙 通讯员戴凤 李俊鹏)近日,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笔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成功办结,标志着该中心该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正式落地。
所谓带押过户(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前段时间,市民覃先生来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带押过户”业务,在了解了业务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资料后,他便与购房人一同来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双方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贷款初审,仅用一个工作日完成了该笔贷款的审批流程。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好过户抵押手续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了贷款。
相较于之前,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简化了交易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减轻了购房人筹措资金的压力,有效防范了交易风险,满足了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卖家来说,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抵押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无其他抵押、无担保、无查封,房龄不超过30年、当前无逾期贷款、未办理按月对冲及按年划转业务。而买家则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金额应大于卖家的剩余贷款本息的1.02倍。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现场签订《“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一式五份),与此同时,卖家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买家则需身份证、与卖家办理贷款银行的储蓄卡、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双方材料齐全后,买家按正常流程申请贷款,提交初审,待贷款复核、审批并合同签订后,卖家的贷款停止计息。”负责人说,过后,中心工作人员会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并准备带押过户函等相关材料,一同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抵押办结后,贷款金额首先用于结清卖家剩余公积金贷款本息,然后将结余资金划入买家银行账户。“接下来,我们还将持续推进落实‘带押过户’新模式,更好地满足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需求。”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