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买房。那组合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呢?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起了解下吧!
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
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贷款前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及配偶持有合法⾝份证件,且具有完全⺠事⾏为能⼒,年龄在18周岁(含)⾄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性未满55周岁。
党政机关、⼈⺠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政管理⼯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部和具有⾼级职称的⼥性专业技术⼈员年满60周岁退休的,需提供单位⽂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2.借款⼈及配偶信⽤良好,同意授权受托银⾏和公积⾦中⼼查询本⼈及配偶的个⼈信⽤报告,并符合公积⾦中⼼《个⼈住房公积⾦贷款信⽤审核标准》;
3.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尚未还清的公积⾦贷款(含其他城市),且⽆影响公积⾦贷款偿还能⼒的其他债务;
5.购买新建房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需在一年以内,首付款金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则首付款金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6.购买存量房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半年之内,已支付给卖方不少于20%的首付款(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则首付款金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所购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30年)以内且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且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可以在存量房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7.借款⼈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抵押担保;
8.拟申请公积⾦贷款的房屋未设⽴居住权;
9.《武汉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借款人可以向受托银行咨询新建房或存量房的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
受托银行对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新建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或《存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并与借款人夫妻双方进行面核。同时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资料夹。
新建房(一手房)贷款流程
贷款咨询和提交申请→贷款受理、银行初审→签订合同→银行复审→贷款终审→抵押登记→资金发放
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流程
贷款咨询和提交申请→贷款受理、银行初审→签订合同→银行复审→贷款终审→交易过户→银行抵押→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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