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直中心职工如何办理偿还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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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直中心职工如何办理偿还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10-23 16:49:36 ·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 178人阅读

“偿还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省直中心缴存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主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提取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偿还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近六个月还款明细原件(或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提取期限

正常还款1个月后可申请办理;

偿还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

友情提示

所提公积金必须全部用于偿还此笔住房贷款;

办理了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法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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