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购房提取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近日,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房提取不受房屋套数限制。取消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限制,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扩展商业贷款“一年一提”业务区域。商业贷款“一年一提”业务区域由萍乡市内扩展为省内及湘赣边合作区域内城市(长沙、湖南省直中心、株洲、湘潭、岳阳、郴州)。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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