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新政释红利 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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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积金新政释红利 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2023-10-11 14:43:50 · 红网 · 269人阅读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李乐辉 记者 谢文礼 湘潭报道

今年以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以“一办法三细则”政策修订为抓手,着力在政策惠民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助安居、暖民心。

简化准入手续,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复苏

按揭项目准入从以“预售许可证”为单位办理准入,调整为准入加备案制。项目办理整体准入,后续新增楼栋,进行备案登记即可。此举有效避免准入资料的重复准备,缩短准入周期,对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降低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处于低位和正常运行模式时,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高层次人才为25%。

回应群众关切,减轻购房职工负担

推出“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将贷款资金拨付至银行,用于结清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贷款。“商转公”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减轻了筹款负担,降低了还款压力。截至目前,已受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20余笔1000余万元。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的,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进一步减轻购房人的压力。缴存职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申请后,就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然后再完成备案登记。无需像以前那样,先行付清首付,完成合同备案后,方可办理提取。

增进民生福祉,更多角度保障特殊群体

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三孩家庭和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万元上调至1.2万元。另外,在以前缴存职工家庭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增加父母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在助老服务方面又迈出了暖心的一步。

加大政策培训,让缴存职工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在湖南银行湘潭市分行、湘潭市民之家、湘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湘潭九华创新创业大厦、湘潭县万通逸城项目售楼部组织五场大型政策宣讲活动,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湘潭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线员、湖南省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接线员,以及全市公积金贷款按揭专员、置业顾问和二手房中介人员,近500人参加培训。通过政策宣讲,进一步提升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能力和本领,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让缴存职工尽早享受新政所释放的红利,早日实现“安居梦”。

一系列政策创新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加速释放了住房消费潜力,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租房和加装电梯改造的资金压力,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湘潭市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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