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加大职工购建住房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政策,精准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职工购建住房压力,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加大购建住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持力度,2023年10月7日起,将进一步放宽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一是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申请提取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6个月下调至3个月。
二是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
三是缴存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相关证明出具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
四是缴存职工之前已完成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且仍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直接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后续提取功能每月申请提取一次账户内余额。
下一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优化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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