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已下调,附赠公积金贷款政策“大礼包”
我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于去年10月起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2023年9月25日起,银行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随之获得广泛关注关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就已经下调,目前暂无其他调整。具体规定是: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依据相关通知精神,我市自2022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述贷款利率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房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23年1月1日已按新贷款利率下调到位。去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以来,已为我市贷款职工家庭节约购房利息750.71万元,预计贷款结清期限内,可为目前全市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约利息9742.04万元。
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大礼包”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5月5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
一、提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新政
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与双缴存职工家庭一致。
解读
政策调整前,我市执行单、双缴存职工家庭差别化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政策调整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
二、恢复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
新政
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解读
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即家庭成员(含双方的父母、子女)有购房行为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装修≠大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情形。普通装修住房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推行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新政
畅通在押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开展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解读
“带押过户”是指存量房(二手房)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存在抵押(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存量房(二手房)在交易时,无需先结清卖方住房贷款(解除抵押),由买方贷款机构通过“不动产转移登记”和“顺位抵押设立登记”同步办理后,发放贷款并结清卖方住房贷款(解除抵押),从而实现带抵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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