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一看就会!
在本市租了很久的房子,对于缴存职工来说还是会有些资金压力的。那么,可以选择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还不少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租房提取攻略,送给有需要的朋友收藏哦!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并经中心与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联网查询属实;
2.与上次提取时间(非销户类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
3.职工及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为12000元,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
4.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
5.职工及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7.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8.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核验要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积金驿站(智能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非销户类提取是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本市租房提取、偿还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等业务在内的住房消费类提取。
3.公积金中心经职工授权,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职工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查证的,职工应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由公积金中心记录承诺内容。
4.提取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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