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也能用上公积金!包头市住房公积金出台多重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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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也能用上公积金!包头市住房公积金出台多重惠民政策

2023-09-25 10:51:42 · 内蒙古新闻广播 · 468人阅读

今年以来,包头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更好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广泛好评。截止2023年8月底,本年发放贷款4305户,金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119.25%;提取公积金25.52亿元,同比增长32.21%。

就今年包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情况和其他一些惠民服务新举措,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吴成进行了介绍。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01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将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执行期为一年。

02调整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降低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金额由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50%调整至不低于30%。

0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以夫妻名下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信息数据为认定标准。

0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限

缴存人购买新建自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至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3年。

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01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范围

缴存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针对同一购房行为且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可互用住房公积金。

02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标准

将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由11700元/年(市区)、9360元/年(旗县)统一提高至12000元/年;已婚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由16200元/年(市区)、12960元/年(旗县)统一提高至18000元/年。

03新增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提取

本次政策调整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范围。列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缴存人自住房改造提取金额为改造中缴存人自行承担的施工费用。

04调整购买新建自住房提取时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高层自住房提取的,提取申请的有效期限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款发票日期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3年。

包头市获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

2023年4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函》(建金函〔2023〕26号),正式批准包头市作为试点城市,包头市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唯一试点城市。

近日包头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按照试点工作计划,待文件印发后正式对外发布实施。可以明确的是,试点将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多种缴存方式,灵活就业者可以自由选择按月、季、年固定周期缴存还可以选择灵活自由缴存;缴存后一定期限不使用还可以额外获得补贴;贷款权益与单位缴存职工同权使用,请广大听众及时关注。

在服务方面的新举措

今年包头市还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进行了优化,在职工享受政策保障的同时,体验到住房公积金便捷高效服务。

01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

在过去商品房贷款受理、审批、抵押、放款“一站式”服务基础上,实现二手房“一条龙式服务”,将二手房网签、公积金贷款、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整合流程再造,实现一条龙服务。同时开通了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提高了贷款的办理效率,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02“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

全面实现13项业务的“跨省通办”和17项业务“全区通办”。目前包头公积金中心已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等“跨省通办”服务事项13项。

03深化政务服务平台“一张网”融合

公积金18项高频业务上线蒙速办PC端,开发完成17项业务蒙速办APP掌上接口,将部分公积金业务部署到手机银行和银行自助终端。目前已开通手机APP、微信、网厅等13个线上渠道,实现59项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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