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积金热问|结清首套房商贷后还能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吗?

首页 > 快讯 > 湖南公积金热问|结清首套房商贷后还能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吗?

湖南公积金热问|结清首套房商贷后还能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吗?

2023-09-19 10:38:04 · 红网 · 466人阅读

红网时刻新闻9月18日讯(记者 康希)在省直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因工作调整,在其他中心重新开户缴存公积金,还可以办理月对冲吗?职工家庭名下首套房商业贷款结清后还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今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8月热点问题。

问: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已收到公积金中心放款短信,但原商贷银行表示未收到该笔款项,该如何处理?

答:贷款职工收到放款短信,表明贷款已发放至中心合作银行的统一收款专户,原商贷银行未及时收到这笔钱,可能是放款金额还未从统一收款专户划款至原商贷银行所在支行账户,该情况需要原商贷银行进行协商对接处理。

问:在省直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因工作调整,在其他中心重新开户缴存公积金,还可以办理月对冲吗?

答:不可以。办理中心月对冲业务需要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其他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职工,无法办理本中心的月对冲业务。

问:缴存单位9月份还可以办理单位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吗?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

若单位在此期间已经正常汇缴7月份的公积金,9月份就不能再办理单位年度调整基数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问:职工家庭名下首套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还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答:提前结清商业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每次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

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答:微信公众号预约→个贷申请→房屋查勘→审批签约→办理抵押→发放贷款

借款人通过热线电话、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或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值班台现场咨询确认贷款政策及办理方式。

微信公众号预约:在微信公众号进入公共服务-预约叫号-在线预约-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选择预约业务。

个贷申请:到省直中心网站下载或省直中心网点领取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需提前填写好申请表并在信用查询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至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专区。

房屋查勘:省直中心和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房屋查勘。

审批签约:贷款经省直中心审批后,借款人收到面签通知短信并在线预约至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签署贷款合同。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自主办理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自主办理协议》,将购房全款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担保机构将监管账户的总房款拨付给卖方。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原件交至省直中心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担保机构领回抵押权证核验后发放贷款。

2.代办服务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二手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协议》,向担保机构缴纳服务费(贷款额的1%),办理委托公证,将首付款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借款人委托担保机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向省直中心出具担保函,省直中心发放贷款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担保机构将监管账户的总房款拨付给卖方,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李雅婷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相关推荐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