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全攻略来了!
一、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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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刷脸绑定】,绑定后点击【业务办理】-【提取申请】-【综合】-【银行卡关联】,关联后点击【业务办理】-【提取申请】-【其他提取】-【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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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粤省事”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公积金】→【账户管理】→【银行卡关联】,选择【提取】→【租房提取】→【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
二、新就业大学生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在我市无房产且在我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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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省事”平台办理流程:
登录“粤省事”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公积金】→【账户管理】→【银行卡关联】,选择【提取】→【租房提取】→【新就业大学生租房提取】。
三、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
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保障性住房租金,以后可每30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元的余额。
所需资料: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保障性住房租赁发票(含电子发票)。
4、结婚证(只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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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在本市无房产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0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元的余额。
所需资料: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人家庭关系文件(居民户口簿或公证书或出生证明或公安局、村、社区证明文件)。
3、中山市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发票(含电子发票)。
5、结婚证(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
提取方式:
职工符合条件办理以上业务的,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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