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配偶按揭贷款
市民徐先生问:我毕业后在盐城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我的女朋友在苏州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她以个人名义在苏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商业贷款)。今年,我们准备结婚,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我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偿还她的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婚后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配偶名下住房商业按揭贷款。
市民张女士问: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把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提取出来吗?
童爱华答:购买住房提取的,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不含各种税费等支出)。职工共同购房的按其所占房屋份额计算提取额上限。
购房提取时,不得超过票据开具日期之时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票据开具日期在购房合同、协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之后的以房屋交付日期为准)。职工购房除提取外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累计提取额加贷款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
市民徐女士问:未婚子女购买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童爱华答:可以。需满足家庭为单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间一年之内(以购房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同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法定证件,未婚子女需本人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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