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军人退役后三年内均可在沈阳设立公积金账户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的通知》精神,更好满足退役军人建缴公积金的实际需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了《沈阳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放宽退役军人个人账户设立条件,由“退役后一年内可设立公积金账户”调整为“退役后三年内均可申请设立公积金账户”。
举个例子:小李于2021年9月退役,离开部队后,他并没有计划好是留在沈阳,还是回老家。当他做好规划打算留在沈阳的时候,已经是2022年的冬天,这样按原政策他就错过在沈阳设立公积金账户。这次优化后的新政助力了像小李这样的退役军人建缴公积金在沈安居。
“退役军人如何设立公积金账户?”“设立公积金账户有哪些要求?”……小编帮你做了全攻略,一起来瞧瞧!
一、哪些退役军人可以设立公积金账户?
1.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军士,义务兵及其他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役后三年内可以在沈阳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专户中设立公积金账户。
2.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设立公积金账户需要哪些手续?
1.身份证;
2.退役证明;
3.《逐月领取退役金核算表》。
三、退役军人公积金缴存标准是什么?
(一)缴存基数
1.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退役军人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退役金额度确定,每年一月份核定一次。
2.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核算表》当月退役金额度确定缴存基数。
3.非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义务兵及其他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自行申报,每年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缴存比例
实行单方比例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为0,个人缴存比例暂为10%—24%,每年可调整一次。
四、如何使用公积金?
退役军人在沈设立公积金账户,可同等享受本市缴存职工提取与贷款支持政策。
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销户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销户后不得再以退役军人身份开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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