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在忻州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官方解答来啦
太原市公积金用户在我省中部城市群异地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太原市商转公政策何时恢复?……近日,太原市公积金中心针对公积金用户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专业回复和解答——
1、太原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太原市缴存职工在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购买自住住房,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执行与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同的政策标准。太原市缴存职工在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等自住住房,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渠道获取所购买自住住房信息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太原市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路”在线自助申请办理。通过数据共享渠道无法获取所购买自住住房信息的,所有权人或配偶可以通过线下向太原市公积金中心或购房所在地的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最近接听到0351-5238190电话,这是怎么回事?
答:为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提供智能高效的公积金贷后服务,太原市公积金中心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合作,运用AI技术实现了逾期借款人催收提醒功能,并将于2023年4月10日上线试运行智能语音客服。此项功能针对通过太原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系统办理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在贷款约定还款日未成功扣款的借款人,在贷款约定还款日之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会以电话形式进行提醒告知,并说明逾期金额。智能外呼号码为0351-5238190,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351-12329。
3、太原何时恢复商转公政策?
答:根据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2018年9月30日之后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太原市公积金中心可作为遗留问题按政策调整前的业务模式受理贷款申请。关于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调整办理时间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太原市房地产市场、资金运行情况和职工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目前暂无调整计划。
山西晚报记者 田晓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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