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将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6月13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我市将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记者从该中心下发的通知中看到,全市各缴存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并对单位缴存上下限作出规定:上限为2561元,下限为180元。
为加快市区人口聚集、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以执行单边100元缴存标准;中央、省驻黄单位(工资由中央、省级统筹)缴存基数上限,可参照武汉市标准执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工作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月扣缴额相等。 (刘明振 吴和平 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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