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按月对冲提取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近日,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增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各商业银行与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直联的实际情况,从2023年6月1日起,新增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即:在黔东南州内中国建设银行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且未结清的借款人,自2023年6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在黔东南州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申请条件及提取额度
申请条件:申请之日,申请人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州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除外)。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以申请人上月实际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为准。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
2.按月对冲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原件;
3.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原件;
4.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5.申请人银行借记卡(折)原件。
四、办理方式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州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生效,次月起由州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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