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贷款篇)
01放宽贷款申请时限
将申请贷款时购房行为发生时间由3年调整为5年。即缴存职工可凭5年内备案购房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2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多子女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再增加5万元,即60万元;多子女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再增加10万元,即80万元。
03调整存贷挂钩倍数
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的存贷挂钩倍数由16倍调整为20倍。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借款人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20×缴存时间系数。缴存账户余额以申请贷款日的余额为准(不含非正常补缴、趸缴的住房公积金)。
04优化贷款担保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将拟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缴存职工保证担保的,将担保划档标准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即申请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内的(含30万元),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贷款额的30%,且至少有一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申请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贷款额的40%,且至少有两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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