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据悉,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先在博乐市开展试点。
一、业务办理地点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乐管理部服务大厅
二、“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条件
(一)符合《博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二)借款人在博乐市范围内以所购房做抵押办理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该商贷仍处于正常履约期,且商贷发放行已与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人变更三方协议书》。目前,博乐市范围内商业银行都能合作办理。
(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是所购期房做抵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如该项目楼盘已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协议》的不再重复提供。
三、咨询热线
如需了解办理详情或业务一次性告知清单,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2317566或至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乐管理部服务大厅(北京路468号)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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