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需贷款 全家来助力 开封市公积金中心推出“全家贷”
开封+记者 马燕
“因为我工资比较低,所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本来一直在为这个问题发愁,没想到最近咱们市公积金中心推出了‘全家贷’的政策,一下子就把我们的问题解决了。这不我们正在办手续,公积金贷款能省一大笔钱呢。”5月15日,在市民之家公积金贷款窗口,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李女士兴奋地告诉了记者这一好消息。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职工购房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贷款“全家贷”政策,一招破解以往以小家庭作为单位,借款人的工资收入不够高,导致整体贷款的偏低情形。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这一政策以大家庭为单位的政策优化,增加共同还款人。申请贷款核算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时,申请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核算,大大提升了可贷公积金额度。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共同借款人应当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为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其次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需满6个月且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并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产权人。同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和共同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过一笔现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无呆账现象,符合《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全家贷”》的其他条件后,即可办理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晓静告诉记者。
“全家贷”政策实施后,将充分发挥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作用,最大限度满足低收入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购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通过唤醒原来不能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资金,实现了公积金的明补,减轻了家庭的还贷压力,对中低收入群体购房将有积极的支持作用,从而提升了整个家庭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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