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近期热点问题答疑
4月,扬州房地产新房市场持续回暖,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大家在购房过程中,对公积金使用提出了一些共性的问题,现辑录在此,以供广大购房市民了解。
关键词: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问题一:夫妻均为企业职工,正常缴纳公积金。现在扬州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1.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2.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1份(确认贷款银行和担保额度);3.贷款申请人和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4.贷款申请人至少提供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的书面查询结果;5.符合多子女等支持政策的提供相关证书。
关键词:装修提取
问题二:住宅类商品房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解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关键词:消费贷与公积金
问题三:从网络平台申请的个人消费贷款,未出现逾期,在未结清的情况下,对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
解答:依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如贷款申请人的个人消费贷款影响家庭还款能力,将对公积金贷款具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提前还款
问题四:2019年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25万元,目前还剩21万多元。打算今年把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夫妻公积金账户都有余额,能否优先使用夫妻二人两个账户里的余额(一次把两个账户的钱冲抵贷款)?该如何操作?
解答:可以先到公积金办事大厅窗口,凭身份证件办理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业务。后续再到贷款签约银行网点,以现金直接结清公积金贷款。
也可以先到贷款签约银行网点,以现金直接结清公积金贷款,凭身份证件、结清证明再办理房屋撤销抵押等手续(市区、邗江区的公积金贷款,请到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市住房担保服务中心)。如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账户尚有一定余额,可凭身份证件、结清证明、还款单据、银行卡,补充办理还贷提取。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贷款余额,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直接办理贷款结清业务。
关键词:“商转公”期限
问题五:扬州公积金“商转公”政策开展到何时结束?
解答:目前,我市暂无停止“商转公”业务计划。
关键词:个人征信报告
问题六:在扬州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个人征信报告,是简易版还是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哪些情况,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答:需提供详细版的个人征信报告,申请职工在使用信用贷款和信用卡存在逾期的情况下,将对贷款条件审核、贷款额度的计算有一定影响。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申请人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公积金中心不予贷款。 记者 羌伊然
责任编辑:刘燕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