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提高上限!北京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据悉,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公积金金额上限拟从1500元调整为2000元,并且多子女家庭可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
租房提取需满足两个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租房提取条件包括, 第一,申请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第二,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如申请人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租房备案编号、子女的出生医学证编号、租房发票原件,可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
申请人及配偶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租房备案编号,可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资金按月转入银行账户,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均可通过告知承诺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移动客户端、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并办结。
《征求意见稿》明确,租房行为提前停止的,应及时终止提取住房公积金。发现未及时终止提取、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构租房行为申请租房提取的,将被标记异常行为;对于已完成提取的,将被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并将违规情况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要求其退回全部违规提取金额。
公积金惠民政策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北京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惠民政策。
1月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在北京市租住保租房且该项目经市住建委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正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积极对接,一些保租房项目可推行“按月还租”。届时,经职工授权同意后,会按月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保租房运营方,减少中间的提取环节。此外,职工申请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及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选择按“月”和按“季”的约定提取周期。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周期也可选择按“月”和按“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还发文,“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提取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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