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新变化!
3月8日,记者在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了解到,新修订后的《贷款实施细则》将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更新,增加了五条内容,细分了五条内容,修订后更符合当前的相关政策要求。
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8万元,单缴存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6万元;
将原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50%下调到不低于20%;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性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新增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还款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调整了二手房(再交易)的贷款流程,由原先过户再贷款调整先贷款再过户;
调整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对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
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6.13万人,全年缴存额18.34亿元,归集总量突破123亿元;共为1.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30亿元,提取总量突破75亿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93笔5.13亿元,发放贷款总量突破72亿元。
记者 郑琪
编辑:蔡雪莉
责编:李 慧
审核:何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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