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缴存热点问题解答!缴存比例是多少?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否一致?
答:(1)建金管[2005]5号文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基本规定中4.0.10第二点: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目前珠海市执行的政策是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答:①相当于间接涨工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缴交的部分,都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②计付利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③免税。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住房保障。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或支取使用,提高居住水平。
⑤养老保障。职工在退休时,可以一次性全部支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的本金和利息,作为一种养老金的补充。
四、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8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2021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218元;下限均为86元。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答:①有助于解决员工的住房需求,相当于一种福利,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六、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像社保一样自己缴存?
答:可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参照《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怎样计算?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八、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
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确定后一年不变。
十、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①机关在预算中列支;②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③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十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有哪些?
答:有六家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
十二、外国人在珠海工作, 可不可以在珠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均可以在珠海缴存公积金。
十三、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是的。根据粤建房字【2005】137号第三点的规定,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四、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指的是什么?
答: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2月(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十五、珠海户口, 在外地有缴存公积金, 但在珠海未缴存公积金, 能不能转来珠海?
答: 不行,首先要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六、上一笔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提取原因选错了,选成提取销户,导致现在公积金账户的状态是提取销户,现在无法做外地公积金转入操作,这是怎么回事?
答:职工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稳定汇缴满6个月以上可以把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对于在珠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已销户状态的,因无账户接收资金,是不允许办理异地转入业务的。
十七、单位可以补缴多长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补缴的时限可根据单位设立的日期,单位设立之后的时间内都可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十八、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不是随时可以调整?
答:可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在5%至12%之间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十九、我单位在缓缴结束后还需要补缴回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需要,单位在缓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要逐步补缴完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请病假半年以上的(或者更长的),或请事假的, 要缴公积金吗?
答: 根据病假、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发放有关规定,属正常发放范围的,应缴存公积金。如有发放工资薪酬,理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所在的企业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
答:您好,企业职工不属于《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规定的缴存对象。根据粤建房字【2005】137号文第三条规定: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开户缴存,如果协商不成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
二十二、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进行缓缴、补缴、或降低比例?
答:根据《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第六条: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等业务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二十三、如果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是不是只能使用托收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答:您好,是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目前我中心只支持同行托收扣款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二十四、单位可不可以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十五、单位在金湾区,能否到金湾管理部办理无违规证明?
答:可以,单位可到中心管理部递交申请资料。目前在香洲、高新、斗门、金湾、横琴均设有管理部。
二十六、停薪留职要不要缴公积金?
答:不用缴存公积金,单位到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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