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聊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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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聊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

2023-02-09 17:30:42 · 齐鲁壹点 · 654人阅读

2月6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的解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聊城市实际,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深入研究,经山东省住建厅备案批准和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出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实际租房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现将政策调整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子女家庭,是指同一家庭现有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多子女家庭证明材料: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贷款方面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一)贷款额度核定。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二)首套房的认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家庭,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

(三)购房手续的认定。购买新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应在政策执行日(2023年2月3日)之后;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应在政策执行日(2023年2月3日)之后。

(四)贷款所需证明材料。除多子女家庭证明材料外,其他所需贷款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清单提供。

三、租房提取方面

在聊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距上次租房类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每年不超过18000元的,可凭夫妻双方在缴存地无房证明提取;3.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每年超过18000元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房屋租赁发票金额为准)。

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年提取超过18000元需提供下列材料:1.多子女家庭证明材料;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房屋租赁发票;4.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查询结果30日内有效);5.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6.提取人I类银行卡。

年提取不超过18000元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所需提取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清单提供。

上述政策由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3年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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