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01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02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身份证;
3.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03提取期限:
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
04提取额度:
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8800元计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
05线上办理流程:
1、关注“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便民服务】,进入后点击【App下载】按照操作指引下载南京公积金App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2、首次登陆南京公积金App可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刷脸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我的】,点击【身份认证】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身份认证页面。
4、认证成功后进入绑定手机页面, 输入您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提交】。
5、提交成功后点击下方【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进入办理业务页面。
6、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选择,若您已婚,则您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7、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选择公积金账户。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银行卡号和提取金额,然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温馨提示:目前此项业务还可以通过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06柜面办理流程:
职工需携带办理要件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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