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恢复市区15000元/户/年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恢复
市区15000元/户/年,县区12000元/户/年
记者从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规定,阶段性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阶段性政策已到期。
为了切实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阶段性政策到期后,即自2023年1月1日起相关政策调整为: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处理。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时在还款账户中补足所欠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免产生罚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同时,恢复住房公积金常态化缴存政策,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申请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期限到期后,恢复正常缴存。
租房提取金额恢复:市区15000元/户/年,县区12000元/户/年。
记者 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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