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2月1日起实施
为了保障我市居民住房需求,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益,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各业务标准等相关规定,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管委会的意见,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新政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新政亮点一:新精简
1.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业务要件进行精简,取消了“社保缴费证明”业务要件。
2.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业务要件进行精简,取消了“全款发票”业务要件。
新政亮点二:新增加
1.在提取范围中增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增设电梯的”政策内容。
2. 在提取范围中增加“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或托管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政策内容。
新政亮点三:新修改
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应在贷款发放一年后,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还贷款本息总额。再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后每次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已还贷款本息总额”修改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应在贷款首次还款后,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总额。再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前次提取之日起至申请提取时已还贷款本息总额”。
简单说就是偿还贷款提取在贷款首次还款后,再次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了,但公积金中心建议职工尽量延长提取期限,减少提供提取要件的次数。
新政亮点四:新取消
在贷款条件中取消“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与前次贷款结清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政策要求。
简单说就是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没有时间间隔要求了。
新政亮点五:新优化
优化二手住房贷款流程,在不予审批贷款情况中将“购买二手住房,申请贷款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过户至借款人名下时间间隔超过3个月的”修改为“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至借款人名下的”。
简单说就是不受理过完户的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见习编辑│华华
责任编辑│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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