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父母住房加装电梯子女可提取公积金
1月31日,为进一步减轻老旧小区家庭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助力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扩大惠民政策的受益面,沈阳市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范围。
据了解,2020年4月,沈阳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及配偶可就增设电梯费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增设的电梯住宅为老旧小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多是城市老龄化人口,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范围偏小,不能充分支持增设电梯的资金提取需求。为破解这一民生问题,更好地支持沈阳老旧小区改造,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人范围,除符合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其子女及夫妻双方父母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范围更广,可以更好解决增设电梯家庭的自筹资金来源问题。
此外,沈阳市还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职工购房时限由原来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家庭成员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2023年8月31日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购房全款。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