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海门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这些调整.......
记者今天从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贷款、提取的有关问题,南通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如下调整措施,海门同步执行。
调整措施包括:2022年4月至5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于2022年4月底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于2022年4月底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倡导缴存职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App、微信公众号,“南通百通”等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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