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延长实施人才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记者1月5日从正在召开的扬州两会上获悉,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在扬来扬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延续实施,延续期限暂定至2023年6月30日。
去年5月,扬州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积极支持人才、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高居住水平。其中对于在扬来扬人才支持政策明确有政策执行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截止。
该政策对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经该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该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该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延长实施,是为了继续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在扬来扬人才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提高居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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