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医保2024最新规定(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那么,石家庄职工医保2024最新规定是什么?社保100网简单整理了石家庄职工医保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感兴趣的话快一起看看吧!
石家庄市门诊医保报销比例2024是多少?
根据石家庄市《关于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调整石家庄市门诊待遇。
(一)起付标准:100元。
(二)报销比例:60%。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岁以下在职职工3000元,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职工5000元。
石家庄市医保最新政策2024是什么?
一、住院待遇
(一)省内就医
1、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和正定县域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8%,二级医疗机构93%。
2、省内其他地市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省属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8%,二级医疗机构90%,市属三级医疗机构8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82%。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但个人负担比例不得低于1%。
(三)中医医院
参保城镇职工在市域内中医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的起付线降低100元,报销起付线最低不低于100元;报销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提高3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9%。
(四)异地就医
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备案后,参保职工转省外(不含京津)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职工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退休人员每次起付线为1400元,支付比例为79%。
参保人员到京津两地跨省异地就医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3]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2024)。
二、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
(二)报销比例
0-1万元:60%;
1-2万元:65%;
2-3万元:70%;
3-4万元:80%;
4万以上:90%。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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