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和省政府同意,决定从 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
一、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内容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 1.57%的比例,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此外,退休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 1年)增加 0.51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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