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缓交社保费?汕头市人社局、税务局解读相关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缓交社保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交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发放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有哪些规定?11月1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科副科长陈薇薇、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四级主办战忠做客汕头电视台“工夫茶约”访谈节目,就当前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回应解答。
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
汕头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有部分地区划定为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作为新发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全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都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同样免收滞纳金。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这一规定也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也就是说,从新发中高风险疫情起,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据了解,22个困难行业企业可以申请缓缴费款的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022年6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其中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起。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等单位,缓缴期限自缓缴申请审批通过当月起至2022年12月底。
缓缴社保费
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陈薇薇副科长表示,缓缴社保费对企业职工享受社保待遇不会造成影响。缓缴期限内职工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即可;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也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缓缴部分社保费在2023年底前补缴即可。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也可以自己交社保,比如快递员、外卖小哥、电商、主播等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社保待遇与有单位的一样,而且手续方便简单,只需在微信小程序在“粤省事”上操作即可。
社保费缓缴采取
“名单制+承诺制”方式进行
据了解,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的缓缴申请,税务部门主要采取“名单制+承诺制”方式进行。只要用人单位属于22个困难行业或属于主管部门提供名单内的,税务部门系统内将其纳入符合缓缴条件的名单,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即申请成功。
此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社保费的缓缴申请,对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等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用人单位提出缓缴申请,由县(区)主管税务机关、人社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核,符合该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须留存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亏损期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备查。
另外,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其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模块自愿暂缓,确认缓缴后税务部门将不再自动扣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上述渠道外,可通过解除扣款协议、不往签约账户存钱,确保账户余额少于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即可。
缓缴期间,企业应当正常办理增减员和申报业务,按照规定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逾期缴费将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缓缴的三项社保费,最迟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企业可一次性补缴,也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通过补登记、补申报等方式对2022年度已暂缓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
缴纳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费可领取补贴
记者在节目中了解到,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政府给予发放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来帮助企业纾解资金困难。具体来说,在我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
按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所属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个人缴费)的5%给予补贴,每户企业不超过5万元。该政策从2022年5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此外,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社保缴费补贴实行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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