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7月1日起鹰潭市公积金政策调整!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鹰住公管字〔202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鹰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2023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如下:
一、取消按月抵冲还贷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抵冲还贷结合按年提取还贷并行。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办理了每月抵冲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按年提取还贷(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每月正常还款本息总额,且保留的余额必须符合按月对冲还贷的保留额度)。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72万元。
三、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三个月。自结清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金额。
四、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对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增加租房提取次数,将原来执行的租房提取一个年度内对应月份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每月提取本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但本年度内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我市租房提取额度。
本通知由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2023年6月13日
调整住房公积金
有关使用政策的解读
一、取消按月抵冲还贷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政策,实行按月抵冲还贷结合按年提取还贷并行。
(一)取消按月抵冲还贷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政策
对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由“按月对冲还贷”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调整为在公积金还款(含公积金按月抵冲还贷)满12个自然月后还可申请办理一次“按年提取还贷”业务,下一次申请“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时间间隔需超过12个自然月。
(二)“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公积金还贷金额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每月按期正常还款本息总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但“提前部分还本”及“按年提取还贷”的金额不计算在内。
(三)按月抵冲还贷结合按年提取还贷并行后公积金账户保留余额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主借人须保留一个月本息还款额,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主借人保留两个月本金还款额。
二、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一)多子女家庭认定
家庭子女数量为二个及以上的为多子女家庭。
(二)贷款最高额度
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三)执行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四)多孩家庭贷款申请材料
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除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多孩证明材料(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三个月。
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包含结清本地和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期限由原来的结清后一个月之内办理提取调整为结清后三个月之内办理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金额。起算时间、提取金额以结清证明上的时间、金额为准。
四、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
原执行的租房提取一个年度内对应月份只能提取一次,现调整为每月可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以往办理过租房提取的,在相对应月份可以提取一年房租。从未办理过租房提取的,当年按实际发生的房租提取。如,当年7月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取七个月的房租,按每月1500元计算,提取金额为10500元,次年7月则可提取一年房租。
提取频次为每月可以提取,一年不超过12次。全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8000元。本人账户余额全年不足提取到18000元,配偶账户可以提取齐18000元。无房的区域不变,鹰潭行政区域内都无房,包括农村自建房。
2023年6月13日
原标题:《定了!7月1日起鹰潭市公积金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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